小孩在中心城区上幼儿园的家长,往往有这样的体会:低收费的公办幼儿园学位供不应求;条件好的民办幼儿园,学费贵但学位同样紧张。这样的情况,未来几年或获缓解。
2015年12月1日,中山市教体局就《中山市政府产权小区配套幼儿园承办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下称 “《细则》”)公开征集意见。《细则》要求,自2014年12月10日后新建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此前已建成尚未移交的幼儿园、已移交但未开办的幼儿园,一律办成公益普惠性幼儿园。
首次明确:配套幼儿园是公共资源
《细则》明确,小区配套幼儿园是社会公共教育资源。凡自2014年12月10日后新建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此前已建成尚未移交的或已移交但未开办的幼儿园,一律办成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公办幼儿园由市教体局牵头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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